2016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暂停对外办理业务的通告
 
                             
                        
                          清公积〔2016〕15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确保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中结息工作顺利进行,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网点、县(市、区)管理部、各承办银行将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和7月1日(星期五)两天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自2016年7月4日(星期一)起全面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妥善安排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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