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
	(二)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三)办理要件:
	1、终止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