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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04 08:00:02 无忧保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6〕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市农民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切实加快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要求,制定我市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逐步实施,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全市所有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都参加工伤保险。   (一)2006年度,全市所有的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推进70%的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20%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2007年度,90%以上的小煤矿企业农民工和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50%以上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和90%以上的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将农民工“平安计划”落到实处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一是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完成好“平安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扎实、明显的成效。   二是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的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提供便利的参保条件。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可开展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   三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计划。要对本辖区内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含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市外企业)参保人数、农民工人数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参保计划,督促企业限期参保。   四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参保计划,落实责任,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咨询工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平安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农民工在参保等方面的各项权利,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在保障农民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典型案例等。通过集中宣传,提高社会对开展“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意义的认识,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印制发放“平安卡”。在2007年度制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卡”,在车站、码头等农民工集散地和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生产、生活场所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平安卡”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如何参保,农民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农民工工伤待遇标准及如何领取待遇;本地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等。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建筑企业在其农民工生产、生活场所设立“平安计划”宣传栏、广告牌,帮助农民工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提高维权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工伤保险权益。   (三)召开全市实施”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现场工作会,全面部署“平安计划”实施工作,制定分解下达年度农民工参保计划。制定分解下达年度农民工参保计划。按照三年基本解决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问题的进度要求,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制定全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扩面任务,并将任务分解下达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扩面任务制定相应的扩面计划和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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