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1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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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北京辞职后办理了失业证,能领失业补助金吗?从什么时候开始领
答: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办理流程
步: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步: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步: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办理,逾期无效。
依据《社会保险法》
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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