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3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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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养老保险账户是哪年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答: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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