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6-10-07 0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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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房未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每年可凭购房手续申请提取一次本人、配偶及双方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一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商业贷款(含担保)余额在20万元以内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比例及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为激发公积金使用活力,宁夏还取消了缴存余额倍数限制。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再挂钩。
为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简化租房提取证明材料,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需要再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未婚职工的凭本人户口薄和单身申明书,离异的凭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即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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