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6-10-09 08:00:08
A-
A+
答:职工《个人信用报告》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使用界定如下:
1.使用界定考核对象:包括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等。
2. 考核对象存在尚未还清债务的,不予受理贷款。
3. 考核对象在住房贷款、消费贷款、汽车贷款及为他人贷款担保过程中,产生逾期连续三期(含)或累计六期(含)以上的,不予受理贷款。
4. 考核对象使用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在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出现不良的,由发卡银行出具非恶意证明和还款明细,可予以受理贷款。
5.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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