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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的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杭州地区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8-08-24 11:54:22 A- A+

  问:杭州地区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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