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5 1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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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是哪个单位定价的?
答:药品价格在二、三级医院的零售价不同很正常,只要不超过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
国家规定县以上政府管理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在国家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按进价加15%的差价作为零售价。
医院药价的不同主要是进货渠道不同,进价不同,零售价就不同,譬如:某药品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是20元/盒,甲医院进价10元,零售价只能是10*1.15=11.5元;乙医院进价15元,零售价是15*1.15=17.3元,都在最高限价内,都是合法的。
有的医院钻空子,如进价10元,但要求销售商开票按20/1.15=17.39的价格开,零售价就是20元,合法,17.39元和10元的差价扣除增值税后由经销商返回医院。如果有的医院良心稍好一点,把开票价定在17.39以下,零售价就低点,这也是医院价格不同的原因之一。
国家医保药品中的处方药定价权在国家发改会,非处方药和地方调剂增补进入地方医保目录的药品的定价权在省(市)物价局。卫生局只是把物价部门的价格文件转发给医院,药监局是不管药品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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