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风险监控,及时将试点情况和市场反映报告我会。
保监寿险〔2008〕884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产品报送审批的报告》(光大永明〔200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天津试点“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风险监控,及时将试点情况和市场反映报告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八日
标签: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