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3)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3)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3〕27号)规定,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由115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的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由原920元/月调整为1104元/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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