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2017-10-30
浙人社发[2016]49
找到 社会保障厅 相关内容400条
浙人社发[2016]49
【摘要】针对社保市场上存在着重复投保套取资金的现象,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近日出台了4项具体措施,严格防控医保重复参保,坚决防控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及有效运营(增值),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使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维护因工伤残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ldquo
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精神
张人社字〔2012〕114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北省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现将《河北省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暂行办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保监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