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2016年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贷款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真实购房行为,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符合“中心”规定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6、满足“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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