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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工伤保险赔偿指南

2016-11-24 08:00:11 无忧保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钦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中国社保网小编为你提供钦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钦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南珠东大街90号 电话:(0777)2102128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钦北区教育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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