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为8档-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2016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为8档 5月1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获悉,《关于调整省本级统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即日起至5月26日,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出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寄至“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并在信函外注明“征求意见”。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为8档
今年3月1日起,广东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调整后广东费率低于全国统一费率。在此基础上,《意见稿》进一步细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省本级统筹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15%、0.3%、0.45%、0.6%、0.72%、0.8%、0.9%、1.0%。
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国家机构、群众团体等属于一类行业,费率为最低档0.1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为第八类行业,费率为最高档1.0%。
《意见稿》同时明确,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今后根据省本级统筹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
行业内采用分档浮动费率
对于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意见稿》明确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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