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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工伤保险条例

2016-12-20 08:00:10 无忧保
  2016年西安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西安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已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即日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将对西安市所有参保单位开展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   今年4月份,市人社局出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标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目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已进入操作阶段,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   此次调整范围涉及在我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其中,市本级参保单位办理地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8楼8008室;各区县参保单位到各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保险费率核定的参保单位,将暂停单位增减变动及年审业务办理,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正常。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费率核定后还应及时到地税部门进行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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