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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哪些亲属可享受抚恤待遇及领取抚恤金条件?-工伤保险条例

2016-12-22 08:00:10 无忧保
  因工死亡哪些亲属可享受抚恤待遇及领取抚恤金条件?   供养亲属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内的人员,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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