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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要求建筑项目参保破解工伤维权难-工伤保险赔偿

2016-12-23 08:00:11 无忧保
  南通要求建筑项目参保破解工伤维权难   建筑工系上“保险绳”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是一个重要方面。在建筑业,建筑施工的一线员工多是农民工,发生工伤后维权问题较为突出。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江苏南通市多年来实施建筑企业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去年底,人社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在国家层面肯定该参保方式。近日,山东、青海等地相继开始执行意见要求。   44岁的朱明(化名),在江苏南通某建筑公司做粉刷工。2014年10月,他在单位承建工程的二层脚手架上接料时,不慎坠落,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2015年1月,经南通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根据核算,朱明的家人将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丧葬费28780元,朱某父母抚恤金每月各为719.5元,两个未成年女儿抚恤金每月各为719.5元。“出了这样的意外,谁也不想。但赔偿这样快而且一分不少也是没想到。”朱明家人说。   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呢?   按照南通市的规定,假设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其中的0.12%,也就是12万元为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概算中将强制作为单独列支,不作为竞争费,不参与竞标。目前,该市建筑业农民工已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南通市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30万人,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5亿元,工伤基金收支基本平衡,运行较为平稳。   为什么按项目参保?   建筑业是南通市的支柱产业之一。2014年,南通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平均从业人数达150万人,而从事建筑施工的多为农民工群体。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处长方俊告诉记者,这一群体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护能力缺乏、流动性大,加上建筑行业较多使用施工机械、工作环境相对简陋等特点,如果不注意安全,存在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潜在危险,建筑工人也成为安全事故多发群体。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建筑工人,他们对合同或工伤保险都没有太多认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南通当地建筑公司中,农民工基本占了85%以上。一些农民工缺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意识,为工伤后的取证带来难度;再加上这个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工种干个20天就走人,在工地上意外受伤,申请工伤时却发现不在单位花名册里,很难走单位的工伤保险。   南通市华荣建筑公司董事长张进荣坦言,由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性,以前出了工伤不仅工人自己,用人单位也同样觉得无奈和无力。工伤维权问题是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2006年,南通开始探索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参保,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实现实名参保的,可以选择项目参保缴费的办法。去年底,人社部、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对于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从今年4月10日起,山东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这一规定,解决了各地普遍反映的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方式不够灵活的问题。”山东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说。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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