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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2016-12-23 08:00:11 无忧保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那么,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规定呢?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明确了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新《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案例:重庆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关于重庆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该市党政机关、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以降低公务员的职业风险。[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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