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赔偿


河南省201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河南省201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法律门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全面上调,增发金额8月31日前发放到位。
调整对象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2013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标准综合考虑了全省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重点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根据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享受本次待遇调整的人员不仅涵盖了企业单位工伤职工,而且包含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事业单位工伤人员。[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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