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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2014-工伤保险条例

2016-12-25 08:00:10 无忧保
  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2014 新疆一年一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又如期公布了,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以对号入座,看看经过此次待遇调整,自己每个月可以拿到多少伤残津贴。   7月16日,自治区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对外公布了2013年我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符合此次调整2013年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43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05元。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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