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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一​次​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

2016-12-27 08:00:13 无忧保
2​0​1​4​年​陕​西​省​一​次​性​工​亡​赔​偿​标​准  2014   年陕西省一次性工亡赔偿标准(最新)   资料来源: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冯轲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陕西省实施〈工   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   2014   年陕西省   一次性工亡赔偿标准罗列如下,供大家学习与参考: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2   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具体数额:   3694.17   元   /   月×   6   个月   = 22156.02   元。   注:   2012   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44330   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亲属。   标准如下:   1   、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40%/   月   =   配偶   抚恤金。   2   、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30%/   人   /   月   =   其他亲属抚恤金   3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五一长假除了旅游 还能做什么?辅导补习 美容养颜 家庭家务 加班须知   - 2 -   计算公式:   29547   元×   20=590940   元   注:   2013   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9547   元。   四、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   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   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   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   以上资料由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冯轲律师收集整理,咨   询电话   15902949214   。   附: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   2013   年国民经济发展稳中   向好》七、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   29547   元。   其中,   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   26955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9.7%   ,扣除价格   因素实际增长   7.0%   。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   入比上年名义增长   9.2%   ,经营净收入增长   9.8%   ,财产性收   入增长   14.6%   ,转移性收入增长   10.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4200   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   10.1%   。   按城   镇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11434   元,   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18483   元,   中等收入组   人均可支配收入   24518   元,   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32415   元,   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56389   元。   全年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   8896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12.4%   ,扣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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