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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非因工致残并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取退职生活费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

2017-01-04 08:00:13 无忧保
  因病、非因工致残并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取退职生活费的规定。   因病、非因工致残并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发放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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