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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间规定

2017-01-05 08:00:15 无忧保
【导读】说起工伤认定,大家都知道这是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但是,对于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现在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超过工伤认定时间要怎么办? 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间 1、工伤认定申请时间:30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 2、工伤认定审核时间: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相关政策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此期限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 工伤认定审核时间政策规定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该怎么办? 对于职工在工作当中,受到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申请时效,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在“应当受理”范围之内,对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只要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时效期,职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工伤职工还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案例分析:工伤认定时效已过仍获赔偿 【案例】浙江省兰溪市农民工徐某在阜阳颍上县某工地做工时,被坠落的水泥板砸成二级伤残,当他起诉时,已超过工伤认定规定的时效。不过,阜阳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建筑公司承担徐某各项赔偿费用57.27万元。 【分析】1、被告公司认为该案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不应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程序解决,提起上诉。不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徐某受伤后,其所在公司及徐某均未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徐某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工伤认定规定的时效; 2、阜阳中院审理认为,中诚公司长期雇佣徐某,双方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清楚。如其向法院起诉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又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为前提条件。这种程序上的反复,对于一个急需救治的伤残患者而言,显然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和效果。因此可以按照民事赔偿程序寻求救济。为此,阜阳中院决定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徐某因伤残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7.27万元。版权声明:《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gongshangbaoxian/15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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