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咸宁工伤保险新规实行


10月1日,举国同庆的日子,今年更是中秋有国庆连在一起,喜上加喜。在咸宁,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咸宁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咸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据了解新规主要内容就是扩大了工伤保险受益面,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补助金由9.55万元提高到43.6万元。
新规的变化具体如下:
扩大了受益面:将事业单位(除参公事业单位外)也纳入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原来的48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提高到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按今年的标准计算 ,从9.55万元提高到43.6万元,提高了4.6倍,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减少了用人单位的赔付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TAG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