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务员首次被纳入工伤保险体系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据此通知,东营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一样,都被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新政策的出台打破了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只适用于企业及其员工的规定,将改善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范围窄、待遇标准低的状况,使广大公务员,尤其是一些工作风险较大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受伤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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