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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工伤”年内纳入工伤保险

2017-01-08 08:00:13 无忧保
  今年11月底前,山西省要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等“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让这类群体统一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相应待遇。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的范围和待遇支付项目等。“老工伤”人员是指已经受到工伤的伤害,但仍未纳入到工伤保险的统筹范围里,而由各个企业自行解决待遇的一批人员,这个群体在老国有企业特别是过去一些矿山、建筑企业当中比较集中。     我省是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老工业基地,历年积累下来的“老工伤”人数较多,他们的工伤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由于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这部分人员的待遇有较大差异。其中,一些困难企业因无力支付相关待遇,其“老工伤”人员的权益难以保障。为此,我省将逐步把这部分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他们的相关待遇,以此实现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纳入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中,不包括已按规定通过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等办法,终结工伤待遇关系的各类企业工伤人员。     我省将首先把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按规定核定并支付待遇。11月底前,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也要全部纳入统筹管理。 TAG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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