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伤保险新待遇近期补发


7月20日从社保中心获悉,今年1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由于省、市工伤保险补助标准出台较晚,(江苏省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4月份出台,6月初我市明确了工伤保险补助标准),今年上半年,用人单位在社保中心办事处按原工伤保险补助标准结算了工伤待遇。7月初,工伤保险新待遇结算系统上线后,工伤保险部经过统计汇总,对今年上半年用人单位已到社保中心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新《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差额补发。补发金额将于7月下旬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发放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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