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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保险,社区干部挺受伤

2017-01-08 08:00:13 无忧保
            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了,可想起当时在工作中自己突然被一只大黑狗扑倒并被咬伤,在星海公园附近某社区工作的社区干部张青(化名)仍然觉得这场噩梦还在眼前,挥之不去。狗主人只赔付了部分医药费,而因为张青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不能向单位申请工伤,因此只能自己承担其余的医药费。通过走访调查,记者发现,我市绝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都无法享有工伤待遇,而社区工作人员在清扫辖区卫生、四处巡访、调解居民纠纷的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伤害,这让他们感到既无奈又无助。     被恶狗咬伤她有苦只能自己咽     5月底的一天上午,张青和几名同事到星海公园附近走访,来到一个小院时,突然蹿出的一条大黑狗将张青扑倒,咬伤了她的左手、左腿。张青说,当时她正处于月经期,由于受到惊吓,月经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而左腿膝盖处直到现在那里还有一道明显的伤痕。     之后,张青连续打了4针疫苗,医生还给她开了一些消炎药,一共花了500元左右。由于月经不正常,她又去看了中医,买些中药调理身子,中药花了500多元,前后加在一起一共花费1100多元钱。事后,狗的主人只肯赔付张青700元。剩下的医药费,张青只能自己支付,更别提补偿、精神损失费了。作为一名普通的社区工作人员,张青和大部分同事一样均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向单位申请工伤,这让她感到心里很不平衡。     没有五险一金   医保卡里“没有钱”     春柳某社区干部小李也有张青类似的遭遇。近日,小李在清理辖区楼道卫生时,因搬运走廊内废弃的水槽,不慎将左腿划伤。小李在医院缝了4针,花费200多元医药费。比起张青,小李还算幸运,社区为她垫付了医药费。200多元看似不多,但该社区每个月的办公经费只有1000元。小李说,社区工作人员干的活杂七杂八,受点伤是常有的事情,而自己出钱付医药费也已经习以为常了。她的一个朋友在另一个社区工作,去年组织扫雪时将腰闪了,都是自己掏钱治的。     据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叫工资,叫补贴,他们没有五险一金,只有医疗和养老两险,而且保险是以现金的形式发下来,需要个人去交。以小李为例,她每个月的补贴为1400元,再加上发下来的保险钱一共近1800元。他们的医保卡平时不能用,因为里面没有存钱,只能在住院时才能享受。     社区工作人员   待遇有望提高     那么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受伤,是否该享受工伤待遇呢?     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阶段社区工作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也是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其中也不包括工伤险,因此工伤不好认定。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就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进行调研,将会学习一些南方城市的先进经验,比如南京的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中介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伤等险种。未来几年内,我市会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机制,社区工作人员有望能够享受五险等其他一些待遇。     据悉,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中专门指出,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问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闻链接   北京市社区工作人员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5]176号),社区专职工作者发生工伤时,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本人(含直系亲属)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专职工作者本人(含直系亲属)向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TAG标签: 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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