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卫士”郭卫猝死驾驶座 获赔工伤保险50万元


记者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05路公交车司机郭卫猝死驾驶座,已被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郭卫的家属获得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近40万元。除此之外,郭卫的母亲和孩子每月还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母亲可享受终身,孩子可享受至年满18岁。预计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加起来将达50万元。
公交司机猝死驾驶座家人悲痛万分
7月25日早上8点左右,一辆105路公交车沿芙蓉路开至芙蓉广场附近时,该车司机郭卫突然晕厥在驾驶座上,车上乘客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长沙市第一医院的急救车随后赶到现场,但遗憾的是郭师傅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郭师傅平时工作勤恳踏实,安全意识非常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拼死脚踩刹车,在乘客的协助下,保住车上乘客和路上行人车辆的安全。
据了解,郭卫是长沙本地人,今年43岁,2008年3月郭卫应聘到龙骧巴士公司工作,该公司及时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3年零5个月的时间共缴纳工伤保险费284.06元。郭卫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母亲今年70岁,小孩15岁,面对“儿子”和“父亲”的骤然离世,郭卫的家人感觉到了无边的绝望。
反应迅速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
26日上午10点左右,郭卫所在的龙骧巴士公司将其死亡的有关情况电话报告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电话报案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情况及郭卫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猝死当天,郭卫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郭卫作出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今日上午,市工伤保险局已经把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7,420元送到郭卫家属手中。除此之外,郭卫的母亲和孩子每月还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母亲可享受终身,孩子可享受至年满十八岁。预计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加起来将达50多万元。
降低风险应参加工伤保险
炎热的夏日,为城市挥洒着汗水的公交车司机、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长期在高温下工作,劳动强度高,危险系数大。希望用人单位能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在这起死亡事故中,龙骧巴士为其职工都参加了工伤保险,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工伤保险待遇能保证郭师傅家人的基本生活,郭师傅的家人们才不至于刚经历丧失亲人之痛,又面临陷入贫困的境地。如果龙骧巴士没有为郭卫参加工伤保险,那么高达50万的工亡待遇将由单位自行支付。在此,星辰在线呼吁用人单位,为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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