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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指导意见 矿工将上工伤保险

2017-01-09 08:00:14 无忧保
      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强调矿山要对录用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并严禁使用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   《意见》明文规定,矿山对录用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TAG标签: 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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