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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第三批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

2017-01-09 08:00:14 无忧保
    为减轻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垫付住院医疗费负担,2010年1月18日,天津市第三批12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        截至目前,前三批工伤保险住院联网定点医院已达46家,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后,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需要住院治疗的,持工伤保险联网医院《住院证》到单位参保的社保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工伤保险住院资格确认书》,就可以在医院办理工伤保险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的费用由定点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 TAG标签: 工伤保险 天津 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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