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710家工伤预防“标兵”获表彰


日前,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与市应急办联合开展的“2009年度深圳市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近日落下帷幕,活动共评选和表彰了710家工伤预防“标兵”单位,包括华为、中兴、联想在内的10家企业荣获特等奖,另有100家企业获一等奖。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市社保局与市应急办联合组织了此次活动,对2009年度在深圳市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评选、表彰、奖励,“以点带面”宣传先进经验,激励先进,督促落后,巩固我市工伤预防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此次社保局在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中根据电脑系统2009年深圳市参保企业的工伤保险节余总金额(工伤保险缴费总金额-工伤补偿总金额)按由多到少的先后顺序自动筛选,并按不同条件评出特等奖10家、一等奖100家、二等奖200家、三等奖400家,合计710家先进单位。记者在获奖名单上看到,华为、中兴、联想等10家企业荣获特等奖,电信、中国银行等100家企业获一等奖。
根据评选要求,特等奖单位必须是未发生死亡和工伤致残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参保单位,且2009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总金额-工伤补偿总金额>10万元;一等奖单位必须是未发生死亡和工伤致残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参保单位,且2009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总金额-工伤补偿总金额>5万元;二等奖单位必须是未发生死亡和1~8级工伤致残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参保单位,且2009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总金额-工伤补偿总金额>3万元;三等奖单位必须是未发生死亡和1~8级工伤致残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参保单位,且2009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总金额-工伤补偿总金额>1万元。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评选过程中,该局和市应急办对候选先进企业进行初审、公示、复审及确认,对最终复审确认的710家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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