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玉林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建设项目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与建筑施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在建筑施工地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缴费?
对于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职工个人(包括农民工)不缴费。
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待遇等,生活保障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
建筑工地按项目参保后,哪些人员将纳入保障范围?
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将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即本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本建筑项目施工中发生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的,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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