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工伤人住院伙食补助费纳入工伤保险


为进一步强化对工伤人员的抚恤救助,三门峡市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办法是: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25元/人/天,其他地区20元/人 /天,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交通、食宿费用,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人/天,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人 /天。此外,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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