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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为企业参保职工织起“安全网”

2017-02-12 08:00:01 无忧保
“还好小龚进厂时给他交了工伤保险,否则这笔医疗费用都要公司出了。”近日,某织带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 小龚是该公司2010年新招的一名员工,当年4月公司按相关要求给他交了工伤保险。当年7月份,小龚在作业过程中被重度烫伤,后来被鉴定为伤残八级,整个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20多万元。由于小龚的情况属工伤范畴,而且他又参加了工伤保险,所以他享受了近2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今年4月,小龚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据不完全统计,公司给他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合计370多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优势和便利。据了解,我市目前有12000余家单位共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去年享受工伤待遇的有1846人,基金支出达到了2017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也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义乌市工伤保险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同之前的有关政策相比,该意见提出了工伤保险制度实现职业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增加了职工同时在多个单位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的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意见》还明确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同意,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标准参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在此,市社会保险管理处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提高工伤保险的参保意识,让职工的安全多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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