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设立工伤预防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


记者7月23日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泰州近日出台文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加强工伤预防费管理,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范围和程序,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工伤预防制度。
据介绍,工伤预防费按不超过上年实际征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3%,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根据实际发生额列支,使用对象为全市所有工伤保险管理地区及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
工伤预防费支出范围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补助,对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程度的评估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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