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9月27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社保中心获悉,全省完成对省本级3988人次工伤参保人员待遇调整。其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均分别增加了147.58元/月、76.82元/月和75.59元/月。
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本次调待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147.58元至每月1764.9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增加76.82元/月至每月763.05元;生活护理费人均月增加75.59元/月至每月1231.33元。
此外,根据规定,本次待遇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金额将一次性支付给待遇享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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