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验证工作


近日,市医保处正对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进行审查验证。此次验证对象是参加我市工伤保险,正在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人员,相关人员应在4月20日前由本人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我市最新区划调整的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就近办理验证手续,因重伤、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前去办理验证的,由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预约上门办理验证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验证的定期待遇领取人员,从下月起相关待遇将被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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