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将纳入工伤保险 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昨日,记者获悉,荆州将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费率均暂按一类风险行业执行。参保员工工伤认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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