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的工伤保险才利好


建筑业工伤维权难一直是困扰农民工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日前,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在破解这一难题上迈出一大步。
现实生活中,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往往难以落实,导致他们及其家庭“伤不起”。意见明确,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同时,意见补充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工不管总承包单位是否参保,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保障。
这一制度创新充分考虑了建筑市场用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有利于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或后续参与施工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突破了以往“劳动合同”这一工伤工人维权的阻碍,打开了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空间,基本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全覆盖。对农民工来说,这样“接地气”的规定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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