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明年起执行 工伤范围细化


12月08日讯,人有三急,上厕所这事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如果是在上班期间上厕所,不幸如厕发生意外,尽管很尴尬,但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呢……近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伤所指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等争议性问题明确细化。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上厕所去茶水间摔伤算工伤
某超市职工王某,有一天工间休息的时候,在上厕所的过程中摔伤,不慎骨折。她是否属于工伤呢?
以前,这是有争议性的问题。此次,江苏在《意见》中非常明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
上厕所是人之生理所需,同时喝水也是。工作时间去洗手间、茶水间发生意外,都属于工伤。
下班去父母家出事故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能认定工伤,这已经基本没有争议了。但是单位提供了宿舍,下班不回宿舍去父母家,路上发生车祸能认定工伤吗?或者在上班途中,顺路送孩子去幼儿园发生了意外,能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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