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2016工伤保险联网结算正式运行


09月27日讯,笔者从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获悉,凡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被认定工伤,或经批准需要继续治疗的,以及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的,不需再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均可以通过结算系统同协议医院联网结算。实现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网络架构的全面建立,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结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实现,将大幅度提高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报销情形的,通过联网系统结算,免去了工伤职工亲自到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的环节。联网结算的实现减少了医院对工伤重症职工垫付巨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真正实现了职工及其单位、协议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三赢”。
据了解,在联网协议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可由经办机构与协议联网医院直接结算,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只需承担自付部分。联网系统不仅能方便工伤病人,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加强医疗费用监管,堵住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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