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7月21日讯: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获悉,《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已经正式发布,通知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费率浮动办法等进行明确,嘉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明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嘉兴市社保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我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比例、工伤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病危害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按规定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
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企业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如某企业工商登记的主要业务为机织服装制造,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划为纺织服装、服饰业,则在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中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为四类。
明确所属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后,单位首次行业费率应如何确定?据了解,全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统一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分别为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为了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除一类行业外,市本级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暂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0.2%、0.32%、0.56%、0.72%、0.88%、1.04%、1.2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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