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


6月28日讯:深圳市为企业减负再出“新招”。2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开始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预计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而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新费率实施预计一年减负6.48亿元
据介绍,我市工伤保险目前按一类(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中等风险行业)、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参保缴费。2015年9月,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4%、0.8%、1.2%。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去年10月起今年6月30日止,我市阶段性下调了工伤保险费率基准费率50%,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浮动费率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调整为八类。在此基础上,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重新确定了基准费率标准。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与去年9月阶段性下调费率前我市原三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相比,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按基准费率政策初步测算,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该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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