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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如何确定_工伤保险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吗?知识

2017-02-23 08:00:01 无忧保
:工伤保险条例政策问答,金投保险小编给大家叨一叨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1、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全员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劳动报酬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是指该单位所属行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目前我市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是0.2%、0.4%、0.7%、0.9%、1.1%、1.3%、1.6%、1.9%。 3、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职工的工伤保险权利有哪些?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5、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全员足额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实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其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齐。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后,待遇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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