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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 工伤保险

2017-03-20 08:00:01 无忧保
【导读】: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向人社行政部门提高工伤认定申请; 延边州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办理机构 延边州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办结时限 1.用人单位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办理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向人社行政部门提高工伤认定申请; 2.人社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材料; 3.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在7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正式立案受理并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范围,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 4.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亲属; 5.对不予受理决定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诉讼。 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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