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下面中国社保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260元
			
		
		
			
				
					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658元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一级
			
			
				
					27个月
			
			
				
					90%
			
			
				
					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
				
					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二级
			
			
				
					25个月
			
			
				
					85%
			
		
		
			
				
					三级
			
			
				
					23个月
			
			
				
					80%
			
		
		
			
				
					四级
			
			
				
					21个月
			
			
				
					75%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速算额
			
		
		
			
				
					五级
			
			
				
					18个月
			
			
				
					30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70%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27800元
			
		
		
			
				
					六级
			
			
				
					16个月
			
			
				
					25个月(10个月+15个月)(或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6500元
			
		
		
			
				
					七级
			
			
				
					13个月
			
			
				
					20个月(8个月+12个月)
			
			
				
					85200元
			
		
		
			
				
					八级
			
			
				
					11个月
			
			
				
					15个月(6个月+9个月)
			
			
				
					63900元
			
		
		
			
				
					九级
			
			
				
					9个月
			
			
				
					10个月(4个月+6个月)
			
			
				
					42600元
			
		
		
			
				
					十级
			
			
				
					7个月
			
			
				
					5个月(2个月+3个月)
			
			
				
					21300元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56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条件: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以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供养抚恤金之和,不能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5316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30元
			
			
				 
		
		
			
				
					跨统筹地区就医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跨统筹地区就医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150元;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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