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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程序 - 工伤保险

2017-03-23 08:00:02 无忧保
【导读】:待遇支付:每月22日前办结手续,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 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程序 1.待遇申报:企业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在职工分娩出院60日内填报《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携带生殖保健服务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院记录和费用发票的原始件,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 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褥热和产后感染的,须在24小时内由家属或医院电话快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2. 待遇支付:每月22日前办结手续,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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