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能够获得多少赔偿金? - 工伤保险


【导读】: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能够获得多少赔偿金?,【内容分类】工伤保险 【分类细目】基本制度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2003.09.23 【实施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非…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
【分类细目】 基本制度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 2003.09.23
【实施日期】 2004.01.01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发文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主题词】 劳动 工伤保险 办法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